Page 44 - 桃園消防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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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充實車輛裝備器材
  (一)充實汰換車輛裝備器材
    表 3-4-2
本局現有各式車輛(含機車)總計 744 輛,其中消防車為 237 輛、救災車為 76 輛; 本市升格為直轄市後,工商產業發展迅速,舉凡如:航空城開發、增闢工業區、機場捷 運及三大(中路、經國及青埔)重劃區等多項重大建設,設籍人口數快速增加(截至 107 年 12 月為止,已突破 222 萬人),消防救災車輛能量必須有計劃地與時俱進。為因應需要, 本局提報核定「桃園市消防車輛及裝備器材精進四年中程計畫」,105 年至 108 年編列預 算、充實汰換消防車輛,以維持出勤救災能量,保障全體市民生命財產安全。
本局 105 年至 108 年充實汰換消防車輛數及六都排名表
   分析 年度
  消防車輛數
  人口數(萬人)
   每萬人 消防車輛數
   六都排名
  消防車(不含救災車)
  105
208 (充實 24 輛)
    214
   0.97
   3
   106
238
(充實 29 輛、捐贈 1 輛)
  218
 1.09
 1
 107
 237 (充實22輛、捐贈1輛、汰換24輛)
   222
  1.07
  1
 108
  249
(充實 24 輛、汰換 12 輛)
  225
(預估值)
   1.11
(預估值)
   1
(預估值)
         44
本局依據「桃園市消防車輛及裝備器材精進四年中程計畫」重點專案工作,逐年編 列預算並積極爭取中央補助款,於 4 年內充實 91 輛消防車輛。其中 105 年充實消防車輛 24 輛,共計 1 億 9,120 萬元整;106 年充實消防車輛 29 輛,共計 1 億 9,960 萬元整; 107 年充實消防車輛 22 輛,共計 2 億 1,600 萬元整;108 年預計充實消防車輛 24 輛,共 計 1 億 8,020 萬元整。
本局辦理 107 年度充實汰換消防車輛(不含救災車輛)成果:充實購置雲梯消防車 2 輛、高效能化學車 1 輛、化學消防車 1 輛、水箱消防車 2 輛、水庫消防車 6 輛、幫浦消 防車 10 輛及受理民間捐贈小型水箱車 1 輛,共計 23 輛,藉以穩固消防車出勤能量。
本局消防車輛數於 107 年底達 237 輛,換算本市每萬人消防車輛數為 1.07(輛 / 萬 人),超越「直轄市縣市消防車輛裝備及其人力配置標準」所規定的每萬人消防車輛數 1 (輛 / 萬人),為六都排名第一。
本局將持續積極辦理充實汰換消防車輛工作,並於 107 年汰除老舊損壞且不堪使用 的消防車輛,以維持本市第一線救災消防車輛能量;並預計於 108 年採購各式消防車 24 輛,持續精進本市消防救災車輛戰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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