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1 - 桃園消防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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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 3 章|施政計畫重點 與成果
Priority Policy and Results
                                                                         ◎ 成立龍潭及平鎮等救護義消分隊 ◎ 市長授旗
二、辦理災害防救團體訓練、保險及採購救災裝備器材
本市登錄的災害防救團體,以通過相關專業訓練,並接受消防署輔導核准登錄者為限,登 錄後為本市災害應變中心及本局調度運用。目前登錄者有「社團法人台灣災難醫療隊發展協 會」、「桃園市急難救援協會」、「桃園市雷虎救援協會」、「桃園市迅雷救援協會」、「桃 園市吉普車救援協會」、「桃園市新屋區四季游泳協會」、「桃園市水上救生協會」、「臺灣 慧行志工游泳救生協會」、「中華民國水上救生協會桃園市分會」等 9 個團體,總計 379 人。
( 一 ) 強化訓練、辦理保險,致力救災無後顧之憂
為有效運用災害防救團體 ( 以下簡稱災防團體 ) 組織力量,配合政府機制,致力投入
各項緊急災害救援工作,並鼓勵災防團體熱衷防救災的精神,本局於 107 年度為登錄災害 防救團體成員投保與義消人員一致額度的保險,並編列專業訓練經費總計 200 萬元整,強 化救援能力,給予必要保障。
( 二 ) 汰換裝備,強化救災能量
為強化整體救災能力及裝備器材能量,本局每年至少編列 270 萬預算,充實汰換災
害防救團體的裝備器材,由當年度各團體協助救災、訓練及成效等分配各團體補助額度, 並提出各項裝備器材需求予統一辦理採購事宜。
107 年市府補助登錄災害防救團體充實汰換裝備器材採購案,分別採購「水域救 援」、「訓練裝備」及「救助器材」等各項裝備配予各團體,持續汰換老舊裝備,強化 災團救援能量,提升本市救災能量,配合市府致力打造安全宜居的幸福城市。
2108 ANNUAL REPORT OF 51 TAOYUAN FIRE DEPARTMENT
  ◎ 災害防救團體救助訓練 ◎ 災害防救團體年度複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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