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4 - 2019桃園市政府消防局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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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 2 章|組織與預算 Organization and Budget              (三)災害搶救科:火災及其他災害配合搶救、救災資源之運用管理、消防水源之整備與 運用管理、救災車輛、器材、裝備保養及維護等事項。 (四)災害管理科:災害防救體系及相關政策之策劃與推動,風災、震災、重大火災及爆 炸等災害應變中心成立與協調,各項防災教育之宣導,防救災資源資料庫系統規劃 與管理,以及本市災害防救會報決議事項之執行與推動等事項。 (五)緊急救護科:緊急傷病患救護系統、救護技術、大量傷病患救援協助策劃與執行、 緊急救護業務規劃、督導、考核及衛生醫療機構之聯繫、協調等事項。 (六)教育訓練科:消防人員教育訓練進修、消防教育訓練課程教材、教具之編撰、策劃 與執行及防災教育館運作。 (七)火災調查科:火災原因之調查、鑑定、統計、分析及火災證明、火災調查資料之核 發等事項。 (八)民力運用科:義勇消防人員之編組、訓練、考核、管理運用及民間救災組織之整合、 訓練與管理運用等事項。 (九)救災救護指揮中心:救災救護之規劃、指揮、調度、督導、考核及各項救災救護服 務成果統計分析與資、通訊業務處理、公關等事項。 (十)督察室:消防人員勤務之規劃督導與管理考核,消防人員執行勤務傷病之急難救助、 慰問及其他有關勤務作為之督察、違失案件查處等事項。 (十一)秘書室:文書、檔案、出納、財產管理、法制、研考、印信、採購、辦公 舍、宿舍、 工友、公務車輛管理、勞健保及勞工退休金、議事管理、重要方案及施政計畫之 彙編、年鑑之編纂、廳舍營繕、消防服制及配階管理及不屬於其他各單位事項。 (十二)會計室:依法辦理歲計、會計及統計事項。 (十三)人事室:依法辦理人事管理事項。 (十四)政風室:依法辦理政風事項。 (十五)救災救護大隊:執行救災、救護工作及防救災教育宣導業務。 (十六)特搜大隊:執行重大災害人命救助。  2019 ANNUAL REPORT OF 13 TAOYUAN FIRE DEPART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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