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4 - 2019桃園市政府消防局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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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 3 章|施政計畫重點 與成果 Priority Policy and Results  ◎ 水域搶救演練  ◎ 水域搶救演練 四、充實車輛及保養維護   (一)充實汰換消防救災車輛 本局現有各式車輛(含救災救護機車)總計 574 輛,其中消防車為 243 輛、救災車 為 70 輛;本市自升格為直轄市後,工商產業發展迅速,舉凡如:航空城開發、增闢工業區、 機場捷運及三大(中路、經國及青埔)重劃區等多項重大建設,設籍人口數快速增加(截 至 108 年 12 月為止已突破 224 萬人),消防救災車輛能量必須有計劃的與時俱進;為因 應需要本局乃提報核定「桃園市消防車輛及裝備器材精進四年中程計畫」,105 年至 108 年編列預算、充實汰換消防車輛,以維持出勤救災能量,保障全體市民生命財產安全。 依據「桃園市消防車輛及裝備器材精進四年中程計畫」重點專案工作,逐年編列預 算並積極爭取中央補助款,於 4 年內充實 99 輛消防救災車輛。其中 105 年充實消防車輛 24 輛,共計 1 億 9,120 萬元整;106 年充實消防車輛 29 輛,共計 1 億 9,960 萬元整; 107 年充實消防車輛 22 輛,共計 2 億 1,600 萬元整;108 年充實消防車輛 24 輛,共計 1 億 8,020 萬元整。 針對 108 年度充實汰換消防車輛(不含救災車輛)成果包含雲梯消防車 2 輛、化學 消防車 3 輛、水箱消防車 10 輛、水庫消防車 3 輛及幫浦消防車 6 輛共計 24 輛,藉以穩 固消防車出勤能量。 2019 ANNUAL REPORT OF 43 TAOYUAN FIRE DEPART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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