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5 - 桃園市政府消防局110年度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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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檢警消縱火聯防機制
有鑑於縱火案的發生往往是因人為蓄意引起,且所造成的傷亡及損失不亞於其他火警案件, 因此本局定期按月統計分析函送警察機關作為縱火偵處參考,積極執行檢警消縱火聯防工作, 強化警察及消防機關針對縱火案件的密切合作,加速破案,並於 109 年 12 月 7 日以桃消調字第 1090037702 號函頒「110 年度火災調查暨防縱火業務執行計畫」持續辦理防縱火教育暨宣導、 演練,以降低縱火案件發生率,維護民眾生命財產之安全。
五、提升為民服務效率
火災發生後,受災戶重建的過程往往千頭萬緒,為便利民眾申辦火災證明書及火災調查資料, 本局特提供「火災戶須知」,讓民眾了解受災戶的權利、義務及各項相關申辦事項後,即可檢附 證明文件 ( 如所有物權狀、水電單或里長證明等 ),前往鄰近消防分隊申辦火災證明書及火災調 查資料。且為了更有效減少民眾往返公家機關的時間及不便,本局於官網建置「火災證明及火災 調查資料線上申辦系統」,可直接於線上系統填寫、上傳佐證資料、申辦、查詢及線上核發火災 證明書,提供民眾臨櫃或線上申辦雙管道方式,以提升行政效率。
▲ 「火災戶須知」資訊
第 3 章|施政計畫重點與成果 Priority Policy and Resul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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