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91 - 桃園市政府消防局110年度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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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未來展望
Priority Policy in 2022
111 年施政工作推展重點(敘明短、中、長程計劃)
一、推業務動職防掌火宣導教育觀念
桃(園一市)有持消續防推歷廣史火記災載警,報最器早普出及現率在,日並治宣時導代民,眾台依灣法光足復量後裝,設成。立常備消防隊等組織。
0990066994 號令公告在案,並自中華民國 97 年 1 月 16 日生效。100 年 1 月 1 日為配合桃園 (二)持續深耕大眾之防災意識。
縣升格準直轄市,遂修正桃園縣政府消防局組織規程及編制表,設置火災預防科、災害搶救科、
(三)持續更新修正本市地區災害防救計畫及災害防救相關法規命令,提供防救災人員執
災害管理科、緊急救護科、教育訓練科、火災調查科、救災救護指揮中心、秘書室、會計室、
行災害應變遵循及應用。
人事室、政風室及五個救災救護大隊等一級單位,並依據轄區特性及業務需要,於 5 個救災救 護大隊下設各分隊(含特別搜救分隊)。嗣於 102 年 1 月 1 日再次修正組織規程及編制表,增
(四)持續推動桃園市災害防救深耕第 3 期計畫 (107 至 111 年 )。
列 1 個副局長,並將災害管理科修正為整備應變科,並增設減災規劃科,103 年 12 月 25 日本
三市改、制強直化轄勤市務後,指本揮局派更遣名救為災桃園能市力政,府建消構防災局,害新情增資危通險報物品資管通理訊科平及台督察室,並將第 5 救 災救護大隊更名為特搜大隊,107 年 9 月 1 日修正組織規程及編制表,將整備應變科及減災規
第 4 章|未來展望 Priority Policy in 2021
  民(國二)41持年續改加隸強桃居園家縣防警火察宣局導,,由提保高安民課眾兼對辦於消火防災業之務危,機民意國識4與5應年變正作式為於。警察局編制內成 立消防隊,民國 87 年 6 月 16 日桃園縣議會審議通過「桃園縣消防局組織規程暨編制表」,
(三)製作以大樓火災安全為主題之住宅防火宣導影片,供各單位宣導應用。
民國 88 年 1 月 19 日消防節當天,桃園縣消防局正式掛牌成立。 (四)持續推動場所落實自衛消防編組功能,以降低火災事故及人命傷亡。
本局為配合 96 年 7 月 11 日修正公布地方制度法第 62 條規定,及本局組織業務功能需
二求,、爰強依化據防考救試災院應98變年能12力月 15 日考授銓法四字第 098312102 號函、99 年 1 月 25 日部法
四字第 0993154392 號函示及「各機關職稱及官等職等員額配置準則」等相關規定辦理本局 (一)持續推動學校成為「大規模震災避難收容處所」之場地現勘、志工認養與教育訓練
組織規程及編制表修正,增設一個救災救護大隊,經本府法制處 99 年 2 月 24 日府法規字第 等相關工作。
(一)建置本局無線電數位化第 4 期。
劃科合併為災害管理科,並增設民力運用科。目前本局組織規模,置有 8 科 5 室 1 中心、4 個 (二)汰換、升級本局入口網及差勤系統卡機。
救災救護大隊及 1 個特搜大隊,下設 44 個分隊。 (三)本局中英文全球資訊網站改版。
本局各單位職掌事項如下:
(四)建置強化本局資訊安全及重要網路設備暨線路進行高可用性架構。
(一)火災預防科:消防安全設備檢查之策劃與執行、違反消防法案件之處理、檢修申報
(五)建置車聯網管理系統第 2 期。 之管理、防焰規制之執行、防火管理制度之執行等事項。
(二)危險物品管理科:公共危險物品管理、可燃性高壓氣體管理、爆竹煙火管理、燃氣
四、持續廳舍整建規劃工程,建置全面救災救護據點
熱水器承裝業管理及防範一氧化碳中毒、危險物品舉發裁處等業務之策劃、執行、
(一)埔子分隊暨第一大隊新建工程於 110 年 8 月動工,預計 112 年 2 月完工。 諮詢等事項。
(二)平鎮分隊暨第四大隊新建工程於 110 年 11 月發包設計,111 年 1 月動工,預計 (三)災害搶救科:火災及其他災害配合搶救、救災資源之運用管理、消防水源之整備與
112 年 12 月完工。 運用管理、救災車輛、器材、裝備保養及維護等事項。
(三)車輛保養場暨第二搜救救助分隊新建工程於 110 年 3 月動工,預計 111 年 4 月完工。 (四)新屋分隊拆除重建工程於 109 年 11 月 23 日動工,預計 111 年 1 月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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