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9 - 桃園消防季刊9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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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場安全訓練 - 強化消防人員三層安全管制觀念 圖文 | 山峰分隊 王信貿 歷年來不時傳出的消防人員在救災時受 傷、受困、甚至是殉職的案件,在在都警醒 著消防人員火場入室搶救是一件高風險性的行 動。災害現場充滿各種不確定性,下一秒會發 生甚麼事沒有人知道,因此災害現場的安全管 制重要性也不言而喻,桃園市消防局更為此規 劃了為期超過1年、40梯次、1,200人次以上之火 場安全訓練,期能藉此訓練增進消防人員的安 全意識。 火場安全管制大致分為三層:自我(隊員) 安全管制、小組(帶隊官)安全管制、指揮 (官)安全(安全幕僚)管制。 一、自我安全管制 指消防人員自身裝備之管制:熟悉自身裝 備、確認入室前身上所有裝備的狀況並進行任 務交接、安全管制,是火場安全管制的第一 步,此一層級主要進行的管制項目如下: (一)A(Assignment)任務指派:指派之任務 內容為何,人命搜救?滅火攻擊?周界防 護?一場大型救災行動絕不是少數人就可 以完成的,也不是單一分隊可以獨力完 成的,了解被指派任務並執行能有效率 地進行救災,也有利於外部人員進行入 室人員的管制。 (二)B(Bottle)氣量:氣瓶的氣量多寡影響我 們能在災害現場救災的時間長度,隨時 注意並回報氣瓶壓力可以知道耗氧量是 否正常,並依剩餘氣量多寡決定撤出時 間。 9 訓練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