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 - 桃園消防季刊9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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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事紀
Fire fighting Chronology
強化消防人員救災安全
根據歐美國家數據統計,事故安全官 (Incident Safety Officer,ISO)制度推動能有效降低 災害現場70%以上之危害,因此本局自109年起, 藉由外國書籍研讀及課程研討等,引進該制度。
事故安全官課程分為8大模組,包含「安全 官基本概念」、「指揮體系及制度」、「救災幕 僚運作」、「災害現場技能」、「危害判讀」、 「安全官災害現場運作」、「演習設計及規劃」 及「災害事故後分析」,藉由訓練模組之設計, 以利未來災害現場,事故安全官能提供現場指揮 官適當的安全建議與分析。
安全官身著綠色背心,穿梭於災害現場中, 其職責在於監控災害現場危害,並適時提醒或介 入救災行動,以避免同仁暴露在高風險的環境, 期望能透過事故安全官制度及各項訓練設計,全 面提升消防同仁的救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