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2 - 桃園消防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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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檢警消縱火聯防機制
有鑑於縱火案的發生往往是因人為蓄意引起,且所造成的傷亡及損失不亞於其他火警案件, 因此本局每年積極執行檢警消縱火聯防工作,強化警察及消防機關針對縱火案件的密切合作, 加速破案以減少日後縱火案件。
107 年 11 月 28 日,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召開「桃園地區 107 年度檢警聯席會議」,與會 機關單位包含桃園市政府警察局、調查局、消防、海巡、政風、衛生、環保等機關單位,強化 初期橫向聯繫機制,共同制定縱火防制對策相關事宜,增進檢、警、消單位間縱火案件的密切 合作,以利案情偵破,維護民眾生命財產安全,並宣導民眾加強防範縱火發生,降低縱火發生率。
五、提升為民服務時效
火災發生後,受災戶重建的過程往往千頭萬緒,為便利民眾申辦火災證明書及火災調查資 料,本局特提供「火災戶須知」,讓民眾了解受災戶的權利、義務及各項相關申辦事項後,即 可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如所有物權狀、水電單或里長證明等),前往鄰近消防分隊申辦火災證 明書,並結合各消防分隊現場受理申辦機制即時核發,有效縮短民眾往返公家機關申辦時間及 避免奔波勞苦,以推動簡政便民各項服務措施。
◎ 「火災受災戶須知」提供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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