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1 - 2019桃園市政府消防局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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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 3-2-5 本局 104 至 108 年執行防火宣導成果統計表    項目 年度     推動住宅防火診斷    宣導住宅裝設防火器材   消防護照 、闖關卡 及類似體 驗宣導人   數  協助宣導弱勢族群之消防     常識  5 樓以下住 宅訪視診斷 戶數  居家防火安 全診斷表發 放份數  住宅火災警 報器宣導戶 數   設置滅火器 宣導戶數    使用防焰物 品宣導戶數  兒童及老人 族群戶數  其他弱勢族 群宣導戶數    104 年   25,388  24,141    25,673   22,136   21,532   26,206  17,443    5,874  105 年    24,435   22,781   22,659   20,110    19,516   13,251   17,900    5,209    106 年  23,598 21,232   20,926  19,023  18,505  22,017 14,918   4,513  107 年   23,510  23,838  23,906   22,253   21,859   20,316  10,231  3,210  108 年    22,558   23,866   24,372    22,114    21,388    23,537   8,643   2,495                     (三)積極宣導裝設住宅用火災警報器 1.本市近年來「住宅」火災案件約占建築物火災總數之 40%,本局訂定住宅用火災警報 器宣導補助計畫,分期、分類逐步提高住宅裝設住警器之比率。 2. 108 年度針對住宅用火災警報器本局編有 2,500 萬元經費,爭取中央內政部消防署補助 31.2 萬元(中央補助 18.7 萬元,本市自籌 12.5 萬元),合計共 2,531.2 萬元,除獨居 長者、身心障礙、中低收入戶等弱勢族群為住宅用火災警報器補助優先對象,同時開放 符合消防法第 6 條第 5 項之住宅場所,辦理住宅用火災警報器補助設置,計已近 9 萬戶 受惠,並持續由轄區分隊執行相關補助作業。 3. 藉由研討會、座談會、宣導活動、宣導講習等方式及利用里民大會、社區活動、轄區各 式集會等時機宣導;另結合義消防火宣導隊家戶訪視宣導計 24,372 戶,實際設置戶數 17,263 戶。 4. 協調轄內平面媒體、報紙、電視牆或跑馬燈,宣導裝設住宅用火災警報器之重要性。 5. 為確實提升居家安全訪視,本局執行再次訪視歷年安裝或發放住警器家戶共計 3,315 戶, 除檢視相關住戶安裝情形外,也宣導住戶依法自主裝設足量之住警器。   30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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