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1 - 2019桃園市政府消防局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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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3-2-5 本局 104 至 108 年執行防火宣導成果統計表 項目 年度 推動住宅防火診斷 宣導住宅裝設防火器材 消防護照 、闖關卡 及類似體 驗宣導人 數 協助宣導弱勢族群之消防 常識 5 樓以下住 宅訪視診斷 戶數 居家防火安 全診斷表發 放份數 住宅火災警 報器宣導戶 數 設置滅火器 宣導戶數 使用防焰物 品宣導戶數 兒童及老人 族群戶數 其他弱勢族 群宣導戶數 104 年 25,388 24,141 25,673 22,136 21,532 26,206 17,443 5,874 105 年 24,435 22,781 22,659 20,110 19,516 13,251 17,900 5,209 106 年 23,598 21,232 20,926 19,023 18,505 22,017 14,918 4,513 107 年 23,510 23,838 23,906 22,253 21,859 20,316 10,231 3,210 108 年 22,558 23,866 24,372 22,114 21,388 23,537 8,643 2,495 (三)積極宣導裝設住宅用火災警報器 1.本市近年來「住宅」火災案件約占建築物火災總數之 40%,本局訂定住宅用火災警報 器宣導補助計畫,分期、分類逐步提高住宅裝設住警器之比率。 2. 108 年度針對住宅用火災警報器本局編有 2,500 萬元經費,爭取中央內政部消防署補助 31.2 萬元(中央補助 18.7 萬元,本市自籌 12.5 萬元),合計共 2,531.2 萬元,除獨居 長者、身心障礙、中低收入戶等弱勢族群為住宅用火災警報器補助優先對象,同時開放 符合消防法第 6 條第 5 項之住宅場所,辦理住宅用火災警報器補助設置,計已近 9 萬戶 受惠,並持續由轄區分隊執行相關補助作業。 3. 藉由研討會、座談會、宣導活動、宣導講習等方式及利用里民大會、社區活動、轄區各 式集會等時機宣導;另結合義消防火宣導隊家戶訪視宣導計 24,372 戶,實際設置戶數 17,263 戶。 4. 協調轄內平面媒體、報紙、電視牆或跑馬燈,宣導裝設住宅用火災警報器之重要性。 5. 為確實提升居家安全訪視,本局執行再次訪視歷年安裝或發放住警器家戶共計 3,315 戶, 除檢視相關住戶安裝情形外,也宣導住戶依法自主裝設足量之住警器。 30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