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3 - 2019桃園市政府消防局年報
P. 33

 (三)液化石油氣 1.本市列管液化石油氣分裝場計 12 家,分銷商 245 家,容器儲存場所 13 家,鋼瓶檢驗 廠 2 家。每月依規定檢查 1 次消防安全設備、瓦斯儲放量及使用、灌裝逾期未送檢鋼瓶, 108 年全年檢查 3,309 件次,合格 3,280 件次,合格率 99.12%。 2. 108 年取締違規液化石油氣案件計 35 件次。 3.配合內政部消防署家用定型化契約宣導,於 108 年 6 月 3 日及 108 日 12 月 11 日,召 集各大隊加強宣導零售業者與用戶簽訂家用定型化契約並建置於液化石油氣零售業者營 運資料申報記容器管理系統。 二、落實宣導防範一氧化碳中毒,保障民眾生命財產安全 (一)持續推行防範一氧化碳中毒宣導措施,透過 媒體、網路、發布新聞稿及相關文宣海報發 放等,加強民眾防範一氧化碳中毒知能,並 結合防火宣導隊進行居家訪視,協助住戶發 現潛在一氧化碳中毒危害,提升民眾居家安 全,本局於 11 月 7 日(日)由第三救災救 護大隊假冠倫台北翰林社區(桃園市蘆竹區 長壽二街 1 號)辦理防範一氧化碳中毒宣導 活動,另 11 月 22 日(五)由第四救災救護 大隊假龍潭區國道 3 號橋下籃球場(龍潭區 東隆路與新龍路交叉路口)、12月7日(六) 由第一救災救護大隊假原住民會館天幕廣場 (桃園市龜山區文化七路 118 巷 9 號)及 12 月 15 日(日)由第二救災救護大隊假中 壢區中正公園(桃園市中壢區中美路 86 號) 辦理防範一氧化碳中毒宣導,藉由宣導活動,加強民眾對於一氧化碳中毒相關常識及正確 的現場處置作為。 (二)受理民眾熱水器遷移或更換補助申請,鼓勵民眾主動更新裝置不良的熱水器,排除環境危 險因子,108 年 1 月 1 日至 108 年 4 月 30 日總計完成內政部消防署補助遷移或更換熱水 器計 20 件,補助金額 240,000 元。此外,本局於 108 年亦自主編列預算,補助居家市民 遷移或更換熱水器,每戶之補助金額 3,000 元。 為加強社會關懷,108 年起更針對社會局列冊之低、中低收入戶,提高補助金額至 12,000 元,本局共編列補助 400 萬元,嘉惠更多有一氧化碳中毒之潛勢戶進行熱水器更換或遷 移,提升民眾居家安全。本案自 98 年起配合消防署推動,截至 108 年度,中央及本市合 計補助經費共計 3,548.4465 萬元,補助戶數達 10,095 戶。   32 8         


































































































   31   32   33   34   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