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79 - 2020桃園消防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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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本局「廉能事蹟獎勵基準」對拒收餽贈同仁予以行政獎勵。
4.109 年 11 月 7 日 19 時許,本局第三大隊大竹分隊隊員沈育政、彭定 瑋、王奕翔、林鼎鈞四人出勤執行孕婦及產救護勤務,接觸患者後經 測量及評估有急產之可能,給予必要之處置後即送衛生福利部桃園醫院接 續由醫生診治。患者家屬為感激同仁之照護及辛勞,於 11 月 8 日至大竹分隊隊部 餽贈新台幣 6,000 元之紅包禮金予同仁,經王小隊長當場予以婉拒,請患者家屬 收回現金,僅收下紅包袋,獲得家屬之正面肯定。後大竹分隊將相關資料依程序 陳報本局政風室,政風室即簽請局長依本局「廉能事蹟獎勵基準」對拒收餽贈同 仁予以行政獎勵。
二、督察
(一) 透過內控機制強化勤務紀律 - 經由督導考核去弊揚善
為有效維護工作紀律及落實勤業務執行,每月編排勤業務督導地點及規劃督導 重點,由大隊部組長以上幹部不定期及局本部救災幕僚小組督導人員每日至各分隊 督導,將督導情形及各類優劣事蹟紀錄於督導報告表回傳督察室。同時為精進督察 作為,未來督導工作將朝以下方向推行:
1. 掌握重質不重量的原則編排勤務督導,以鼓勵、指導、溝通、協助,發掘困難、 解決問題,促進團結和諧,提振工作士氣為宗旨。
2. 針對督導報告賞罰分明,重大(要)案件列入案例教育予以宣達提點。
3. 配合每季政風狀況提報人員(不含違法、貪瀆情事),予以關懷、輔導,並適時
提報評估與建議。
勤務督導為各級主官(管)及督導人員之責,應多以促進團結和諧、激勵工作 士氣為目標,並客觀、深入發掘問題,給予適時的導正、協助,以求本局各項勤業 務不偏離常軌,凝聚向心力,提升服務效能,維護團體榮譽。
  (二)增進健康福利-補助消防人員健康檢查費用
為確保消防人員體能強魄,以因應高風險之工作環境,108 年度起,開放以不 限名額方式,提供 40 歲以上消防人員健康檢查補助每人每年 5,000 元,未滿 40 歲 者每人每 2 年 5,000 元,109 年度消防人員計 590 人完成健檢,達成率 100%;本 局將持續爭取預算挹注,以保障健檢補助之執行。
  (三)主動關懷及慰問同仁-發放慰問品及協助慰問金申請
消防人員勤務繁重,且執行各項勤務易發生意外事故及受傷之風險,本局針對 受傷(或住院)之同仁主動前往關懷慰問,另因公受傷(或住院)者並協助申請相 關慰問金。
(四)善用即時獎勵-即時表揚同仁優秀作為,激發工作熱忱及榮譽心 為激勵同仁工作熱忱,提升服務品質與績效,並予以即時獎勵,本局特訂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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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3章 施政計畫重點與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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