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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政府消防局2015年消防年報
2015 Annual Report of Taoyuan Fire Department






第三章、施政計畫重點與成果



( 二 ) 整備作為
1. 強化本市易致災天候監控
本府 104 年度委託專業機構提供中長期氣候季預報、災害早

期預警資訊及應變期間之分析研判建議,平時監看轄內氣象
並於監控系統監測時立即透過簡訊通報本府相關單位爭取應
變之時效。
2. 簽署災害防救相互支援協定
為有效整合救災資訊、提昇救災效能、災害事故之應變處置
以及因應本市升格,並健全跨縣市救災支援及區域聯防機制,
本府已分別與 13 直轄市、縣、市政府換約續簽「災害防救相
互支援協定」。
3. 修訂本市各級災害應變中心作業要點

「桃園市各級災害應變中心作業要點」業於 104 年 2 月簽
奉市長同意後函發,經 104 年度運作試行後進行檢討,爰於
105 年規劃參照中央災害應變中心要點第十四點新修正規定,修正本市各級災害應變中心作
業要點,明定開設期間各類災害主管機關 ( 構 ) 之工作權責及應變中心運作事宜。
4. 補助各區公所推動辦理災害防救整備應變作為專案計畫
為提升本市各區公所災害防救相關整備應變工作效能,爰編列 150 萬元預算補助各區辦理災
害防救訓練、演習、兵棋推演、應變中心開設等業務。

5. 強化緊急應變通訊設備
因應本市災害防救需要,強化緊急應變通訊設備,
提升通報、聯繫等通訊品質,避免部分地區因電力、
通訊中斷,造成區公所無法對外聯繫。本 (104) 年
度購置新一代衛星電話設備計 14 支,以維持各區公
所災害應變時之緊急通訊暢通。未來為確保復興鄉
偏鄉地區通訊品質,計畫由桃園市災害防救深耕第 2
期計畫預算優先改善各里辦公室及中繼台預備及替
代電源,延長通訊使用時間。

6. 考察日本災害應變組織
本市於 103 年 2 月與日本靜岡縣簽署「防災相互支
援協定」,進行多層面防災交流與跨域救災支援合
作,於 104 年 12 月 3 日至 8 日派員前往日本考察災
害應變組織、地震災害事故應變流程,以強化本市災害應變之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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