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善用即時獎勵─即時表揚同仁優秀作為,激發工作熱忱及榮譽心 為激勵同仁工作熱忱,提升服務品質與績效,並予以及時獎勵,本局特訂定「桃園 市政府消防局員工表現優良即時獎勵計畫」,以公正客觀標準審查,對於在勤(業)務方 面著有績效、創新突破或熱心公益、見義勇為⋯等優良事蹟予即時表揚。108 年度計受理 41 案 142 人,頒發 36 案 126 人,合計頒發商品禮券新台幣 114,200 元整,藉以激勵同 仁榮譽心,凝聚團體向心力。 80 8